摘要
多极化是否仅仅意味着大国实力的均衡化?从国际体系的角度,结合历史与时代考察,对西方学界关于多极国际体系的界定进行理论梳理后可以得出结论,多极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应包括四个方面:存在五六个实力“大致相等”的主要国家行为体,但并不排斥超强国家的存在;往往有国家扮演“平衡者”的角色;形成建立在国家利益理性基础之上的均势外交规则体系;具备形式不一的国际多极协调机制。冷战结束后,多极体系的雏形又重现于世,同时其内涵也发生了一些新的重大变化。
出处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CSSCI
1999年第2期108-111,共4页
Journal of PLA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