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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个税收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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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理论界关于“涉外税收”和“国际税收”这两个税收概念,在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方面仍然存在分歧。本文作者在回顾和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应从主体之间关系的角度来界定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从客体即课税对象的角度来界定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并据此重新界定了“涉外税收”和“国际税收”的内涵和外延,进而分析了这两个税收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作者 郑榕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99年第4期9-1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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