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韧于本世纪60年代的仲裁程序“非当地化”理论的核心是力图使仲裁程序摆脱仲裁地国法律体系的束缚和控制,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完全灵活、便利和自由的仲裁规则体系。这一理论冲破了传统仲裁观念和制度的藩蓠,被认为是对国际商事仲裁旧体制的一种“革新”。此文旨在对“非当地化”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60-64,共5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