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银行业计算机20O0年问题 的法律风险 银行业如果受到2000年问题的实际侵害,将不得不去面对一大堆的法律诉讼——索赔和被索赔。索赔主要是指银行因2000年问题的损害遭受损失后向其他人主张赔偿。主要有四种情形:向提供不具备“千年虫”免疫性的计算机设备、软件的供应商索赔;向受银行委托“捉虫”而未有成效的技术服务公司索赔;向银行履行义务辅助人(如邮电、通信、电力等)或其他代理银行索赔,因它们的计算机发生200O年问题而造成银行不能正确向客户履行义务;
出处
《新金融》
1999年第8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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