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社会化”是法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对该概念的内涵的阐述包括以下几种学说:“活法论”、“社会行为论”、“社会利益论”、“社会连带关系说”以及“法律社会化阶段说”。它们以各自的学说和不同的论证方式阐述了一个共同的观点,法及法的拘束力就是社会生活本身。法律社会化的功能包括实现功能、评价功能、预测功能、教育功能和改革功能。而上述五项功能都围绕着一个主题就是:法律的重心从“个人本位”转移到“社会本位”。“法律社会化”
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61-65,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