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的历史时期律师制度的广泛发展,使律师心理学的形成有了深刻的社会根源。国内外司法心理研究理论的蓬勃发展,法学、律师学、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学科的形成,为律师心理学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通过对律师心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论述,为我国尽早确立一门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能为律师执业实践服务的律师心理学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出处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4期31-35,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