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旅游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目前,已被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列为支柱产业。将旅游业列为“支柱产业”无疑会大大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然而由此可能造成的产业结构趋同现象却被各地区忽视。就此,本文着重论述了建立旅游支柱产业的合理性及其不合理性,指出:“旅游支柱产业”的建立,各地区不应一哄而上,而要结合当地实际。
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3期61-65,共5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