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物是多侧面的,对不同侧面的揭示并深入研究,就构成了该学科研究对象的系统。从学科发展动力和内容体系两个角度揭示刑事侦察学研究对象,前者包括:侦察实践活动、法律规范、基础理论;后者包括:基础理论、案件发生发展规律、犯罪分子活动规律、侦察工作的队伍和业务。刑事侦察学的概念:“刑事侦察学是指在对犯罪分子活动规律和案件发生发展规律特点研究的基础上,进而研究公安机关如何运用各种侦察措施、侦察手段及谋略和如何进行组织管理,以预防控制犯罪、揭露证实犯罪、查缉案犯和财物等一系列问题的规律性揭示为内容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4期48-49,共2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