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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不能简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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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需要。未成年被告人由于其生理、心理均尚未成熟,对此通过审判组织的简化、诉讼主体的简化、庭审程序的简化、审理期限的简化,从而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创伤和压力,缓和庭审气氛,缩短未决关押时间。
作者 冯珉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1998年第1期36-37,共2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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