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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的宽展期应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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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商标的宽展期应予取消熊英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是十年。但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依法申请续展。根据《商标法》第24条的规定,申请商标续展的期限分为两个期限,即商标的续展期和宽展期。但宽展期的设立,一方面与续展期的法律效力重叠,另一...
作者 熊英
机构地区 北京商学院
出处 《法学杂志》 1998年第3期46-47,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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