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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立法的一个严重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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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偷税罪立法的一个严重疏漏袁坚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作者 袁坚
出处 《法学杂志》 1998年第2期45-46,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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