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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要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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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少年刑事工作要“以情为手段,以理为根本,以法为依据”,只有这三者结合,才能使教育有感染力,有说服力。而从今天六位同志的教育词来看,没有把情、理、法三者机械地割裂开来,而是能够比较好的融会贯通,层次也很分明,这样就使得教育有相当的感染力。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1998年第2期33-33,共1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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