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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民主监督问题的浅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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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众所周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振兴国有企业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一个廉洁优秀的经营群体。问题的核心是如何保证其在经营过程中廉洁优秀。解决这一问题,如同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反腐败问题作的精辟概括:“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本文谨就“监督是关键”谈些浅见。 (一)要采取上级职能部门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应当承认,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既不同于私营企业,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一是我国国企的职工是国家的主人,从这一含义出发,国企职工有义务关心和保扩国家的利益,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二是企业职工利益与所在企业的经营状况紧密相连,职工有关心企业的内在驱动力。三是我国人民长期形成了对国有企业情有独钟的情感。可以说,国有企业的职工具有关心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动力,也具有监督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权利,这些就构成我国国企建立职工民主监督机制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根据。
作者 姜爱华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1998年第10期37-38,共2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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