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丑、吉林省政府致东北政务委员会密电 1931年 7月 6日 沈阳。东北政务委员会钧鉴:纪密。支、微两电敬悉。长春万宝山案,该县府于三月间,据三区长呈以县民郝永德在万宝山屯租得荒甸四百余垧,拟招入籍韩人种稻,经县批饬先查契约内容,并未准其立案。讵其时郝永德即擅引无籍韩人百八十余蜂拥入境挖掘宽深约三丈余之水道,长二十余里,达伊通河岸。此水道侵占民田甚多,更在河中截流筑坝,逼水灌入水道,以培植稻苗。附近民人,目觇所有熟地,无故被截两段,河坝既成,水无宣泄,势必由水道中漫溢两岸,数万亩田地,又必废弃。当集代表百余,面求县府暨市政处,请速制止,否则拼命抗拒。县。
出处
《民国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6-12,共7页
Republic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