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实务部门在处理"人人诉百度案"、"奇虎360诉腾讯QQ案"等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时,最棘手且争议最大的问题就是互联网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由于受到互联网产品的边界比较模糊、替代性难以把握、互联网市场与传统市场存在重叠等特征的影响,传统定性的产品替代性分析方法遇到难题;而互联网的双边市场特征、产品的"免费性"、产品的冒尖现象和消费者锁定现象等,使传统的SSNIP定量分析法遭遇困境。为应对互联网对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挑战,除了改革SSNIP法的假设条件之外,还可引进产品性能测试法、盈利模式测试法和销售方式测试法来界定互联网相关产品市场。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9-16,共8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133XFX02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研究"(2013M53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