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446年,朝鲜颁布钦定《训民正音》(以下简称《正音》)推广了“谚文厅”所创制的表音文字。第二年,又颁布了“调以四声,定为九十一韵二十三母,以御定训民正音定其音”的韵书《东国正韵》。从声、韵的数目看来,它既不同于朝鲜长期以来备科试用的《礼部韵略》,也不同于《平水韵》。序文中写道:“声韵之变极矣”、“若不正之,则愈久愈甚,将有不可救之弊矣”、“
出处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79年第1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Yanbi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