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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古文中的假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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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音字或近音字之间的假借,在我国用汉字记载的古籍中是常见的。概括起来,汉字的假借,也不外乎“本有其字”的假借和“本无其字”的假借两种情况。这两种假借都是把同音或近音才能相假作为共同遵守的原则,而且往往是两个同音字之问,甲能借作乙用,而乙却不能借作甲用。“本无其字”的假借,是指新词产生了,一时又没有新的书写符号即新字来标记,于是将原有的同音或近音词的字形借来使用。后来,人们觉得这样使用不方便,于是就另造新字来使之有所区别。也有一直借用而不造新字的。东汉许慎在六书中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许慎在这里仅说了“本无其字”的假借。
作者 王复光
出处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79年第4期94-96,共3页 Journal of Yanbi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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