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的领导下,由群众讨论制订、自觉遵守的社会主义爱国公约,从开始推行到现在的三年多时间中,已经在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上显示出巨大的作用;同时也表明了,它确是为群众所喜爱的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培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一种良好形式。许多群众把它称之为"小宪法",贴在墙上,记在心里,当做日常行动准则,自觉遵守,并且互相督勉贯彻执行。
出处
《法学研究》
1961年第1期27-2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