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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社会主义爱国公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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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社会主义爱国公约县有鲜明的政治方向,它是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是反映了人民的意志,适合人民的要求和利益的。社会主义爱国公约是在1957年以后开始普遍推行起来的。公约的大力推行,对巩固整风运动的胜利成果,保持经过全民整风运动形成的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即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继续提高群众觉悟,从而保证全国人民思想一致,步调一致,朝着伟大目标前进,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作者 王国枢
出处 《法学研究》 1961年第1期38-4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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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7

  • 1谢甲林,王祝湘,王国枢.社会主义爱国公约的作用[J].法学研究,1959(1):52-53. 被引量:2
  • 2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阅读文件汇编(第一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办公室.人民司法工作在跃进-推行社会主义爱国公约和开展调处委员会的工作[M].北京:法律出版社,1958.
  • 4董必武.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N].人民日报,1957-07-03.
  • 5法律出版社.公安工作跃进集-让人民喜欢,叫敌人胆寒[M].北京:法律出版社,1958.
  • 6西藏反动集团的武装叛乱是明目张胆破坏国家宪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张鼎丞检察长的发言[N].人民日报,1959-04-25.
  • 7西藏反动集团的叛国罪行为国法所不容,最高人民法院高克林副院长的发言[N].人民日报,1959-04-25.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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