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法是旨在为了保证公民的重要生活需要而保护人的自然生存环境的规范的总和。这种性质的简单的法律规范,从工业发展、开始对环境状况产生有害影响之时起就有了。最初它们产生于经济法和关于劳动护保的文件里。以保护环境为专门目的的法律,只是在不久以前才有。这种法律是随着个别活动领域的需要逐渐颁布的,目前已经包括可能对环境产生威胁的一切生活领域。从一九六一年维利·勃兰特首先向广泛社会各界提出这个问题开始,环境保护问题成了政治家、自然科学家、法学家和有关公民的重要注意对象。从那时起开始使用的"环境保护"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80年第6期25-28,共4页
Glob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