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涪陵县白涛区永胜公社新民大队第二生产队,1967年在小田溪之西取土制砖及挖地时,曾先后发现一些铜器及陶器,1972年4月,又发现了铜剑等,10月又发现了铜罍、铜编钟、铜钲,兽头饰件等。涪陵县文化馆挑选其中部份器物拍了照片,分别寄往四川省博物馆和重庆市博物馆。省博物馆看到照片后,认为系春秋战国时期文物,是重要的发现。1972年10月底,省、渝二馆同志去涪陵,会同涪陵地区和涪陵县有关同志前往白涛区永胜公社察看了出土文物的现场后,决定由省、渝二馆及涪陵县文化馆派人组织成工作组进行清理发掘工作。
出处
《文物》
1973年第1期59-60,共2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