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碑塘生产队是个人多地少的队,每人平均仅有水田0.8亩,坡地不到0.2亩。过去每年多种经营的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比例较低,最高的一九七五年也只是50%,平均日值总是在五角左右徘徊。一九七九年以来,由于落实了生产责任制,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去年全队集体总收入为128,490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多种经营占68.9%,每人平均分配现金226元,每个劳动力月收入工资为46.5元;此外,在社员个人发展多种经营中,仅养猪和甘蔗生产这两项的总收入就达50,997元,平均每人收入146.9元(未扣除成本),相当于集体收入的65%。集体加个人两项收入,平均每人为372.9元,每个劳力的月工资收入相当于81.9元。去年,这个队家家户户安装了电灯,全队购买了衣车7部。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2期25-28,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