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召南·摽有梅》)郑《笺》:“谓,勤也。女年二十而无嫁端,则有勤望之忧。”“天实为之,谓之何哉?”(《邶风·北门》)郑《笺》;“谓,勤也。”“心乎爱矣,瑕不谓矣。”(《小雅·隰桑》)郑《笺》:“谓,勤。……君子虽远在野,岂能不勤思之乎?宜思之也。”以上三个“谓”字,郑《笺》并训为“勤”,今人说诗多不从。郑玄是对的。以“勤”训“谓”,正是发明了“谓”的古义;由于“勤”的古义久已湮失,所以人们每不从郑。兹申说之。
出处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3期49-50,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