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律师,从座落在大城市高层建筑里的大型法律事务所到在乡下小铺子楼上仅有一闻办公室的法律办事处,都受到了公众的控告。第一条罪状:不诚实越来越多的律师被指控有欺骗当事人、为利益相互冲突的当事人充当代理人、违反各项证券法或其他表现为不是忽视职业规则就是藐视这些规则的不端行为。第二条罪状:不称职越来越多的开业律师被指控犯有造成重大损失的错误,例如在时效期限以内未能起诉、没有告诉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不可原谅的过错等等。第三条罪状:贪婪人们控告律师。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81年第6期67-73,共7页
Glob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