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宪法的修改工作正在进行。鉴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长期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践踏社会主义民主,恣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教训,广大人民群众强烈希望在新宪法中能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出更加广泛的规定和切实可靠的保障。对此,我们建议新宪法应当赋予公民以请求冤案赔偿的基本权利。冤案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行业务活动中,由于不当处分,非法拘留、拘役、监禁以及剥夺其它权利,使公民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行政赔偿责任。
出处
《现代法学》
1981年第3期18-21,共4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