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把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混淆起来,从而影响正确处理案件的现象。因此,弄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对于准确地定罪量刑是十分重要的。一、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的区别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动机和目的是靠得非常近的。犯罪动机,是指推动罪犯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犯罪目的,是指罪犯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内心起因是人的内在的能够激发人去行动的需要,但它还没有直接地具体地指向外在某一对象;而希望达到的结果,则是一种由人的内在需要所直接指向的某一外在的具体的对象。
出处
《现代法学》
1981年第3期43-45,共3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