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不要和能不能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健康发展的大事。目前,法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出现了不同观点,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诸如怎样评价资产阶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涵意是什么,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意味着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已经消失等等。本文试就上述问题谈些粗浅看法。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2期16-23,共8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