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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工资“基分制”促进了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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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厂去年试行了一种新的工资形式——"基分制".经过半年的实践,证明它能更好地把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联系起来,改善了分配关系,调动了"老、中、青"各类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发展."基分制"规定职工每人每月拿出工资的20~50%参加再分配.1980年初次试行,我们是按20%的工资加上奖金组成劳动考核工资基金.劳动考核工资基金,再按车间、科室、个人每月劳动贡献进行分配.一个职工的月收入等于劳动考核工资加上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即原工资扣除20%以后的部分)."基分制"考虑到了职工的技术水平,以及现实劳动贡献,以现实贡献为主,避免了"计件制"全数工资参加再分配,只考虑现实的劳动贡献造成了体质差的老工人收入减少;也避免了"超定额计件制",原工资基本不动的弊病.
作者 李同轩
出处 《经济管理》 1981年第1期52-52,共1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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