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奖金与工资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根据劳动者给予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支付。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反映的是定额内的劳动,后者反映的是超额劳动。奖金是工资的补充形式,能更好地贯彻和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奖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劳动者为社会多提供超额劳动。超额劳动是奖金存在的前提,也是衡量奖金数量多寡的一把尺子。一个劳动者,是否应该获得以及获得多少奖金,只能以其是否提供了超额劳动以及提供的多少为依据;对一个企业该不该发奖金,发放多少奖金也只能以这个企业是否超额完成了计划,以及提供了多少超额劳动为准绳。离开了对超额劳动的奖励,奖金也就失去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有一种意见认为,奖金的本质在于奖励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干劲、责任心和创造性。否。这是实行奖金的目的,而不是奖金的本质。这种意见的不妥之处.就在于把实行奖金的目的和奖金的本质混淆了。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1980年第4期90-90,共1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