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讨论实践这一范畴时,有同志认为,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它的进行虽然要以意识的作用为条件,但它本身并不包括任何主观的因素在内,不包括人的意识的作用在内。在他们看来,实践本身完全是客观的物质的东西。对于这种意见,我们是不能同意的。我们认为,实践不是纯客观的东西,实践必须包括人的主观的因素在内,必须包括意识的作用在内。弄清这一点,对于弄清实践的科学概念,对于进行四个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0年第4期52-54,共3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