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书·食贷志上》引晁错关于贵粟的议论(一般称为《论贵粟疏》),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标点据中华书局点校本)这里的文字显然有误。第一,“朝令而暮改”同“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第二,“当具”同“有者半贾而卖”连在一起,句子不通。
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0年第5期108-109,共2页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