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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任子”制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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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何谓"任子"?据《汉仪注》说:"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就是说,凡做二千石以上官的,任满一定年限,其同母兄弟或子一人,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即可得到官职.封建官吏有了由法律确认的这种特权,其子弟世袭为官,也就成为天经地义之事."任子"制始于何时,不得而考,但汉初以"任子"为官已经是较普遍的现象.翻开《汉书》,"任子"的记载不胜枚举.如张安世"少以父任为郎",肖育"以父任为太子庶子",韦玄成"以父任为郎";而《汲黯传》称,汲黯不仅自己以父任为太子冼马,而且其"昆弟以黯故同时至二千石者十人";又《万石君传》说:"石庆方为丞相时,诸子孙为小吏至二千石者十三人,"
作者 杨广伟
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79年第6期92-93,共2页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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