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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城镇個体商业社会主义性质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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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化三改”时期,我们在“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个体所有制向公有制过渡得越快越好”的错误思想支配下,把绝大部分个体商业都过渡上去了,结果使个体商业网点及从业人员大大减少,给社会和人们生活带来很多困难。这一历史教训必须牢记。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个体所有制商业是要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过渡的,但是,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还不可能完全实现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允许个体所有制存在,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个体商业在经营上还有着自己的一些特点,如手工操作、工艺简单、分布较广、品种小而杂等。因此,同国营商业相比,个体商业就有着一定的优越性,它投资少,见效快。
作者 金世和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1981年第1期79-81,共3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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