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吾們知道工商業公司的組織,必先有許可狀,亦必訂定勞資合作的辦法.現在吾們還有四個問題,關涉職業生活的.(一) 人民自由組織的合作制度,(二) 政府所有和所管理的合作制度,(三) 政府的規律,(四) 工業及商業和顧客間每日的合作. 自由合作社假使有許多人家住在一個離都市較遠的村莊上,他們一定要有一家雜貨舖,以便購取日用的東西.他們一定要開許多的會討論一切籌備進行事宜,并且尋房子,請經理,拼股份,以便择日開張.
出处
《教育与职业》
1929年第8期1301-1304,共4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