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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镇个体经济的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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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以来,我国城镇个体经济有所发展,个体工商户已从25万户增加到1980年年底的80多万户,长期以来个体经济那种“富不了,垮不掉”、“饿不死,饱不了”的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变。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容许城乡个体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这是接受历史教训,从实际出发采取的一项长期政策,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在历史上,个体经济从来没有居于统治地位,始终是从属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成分的。因此,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它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也必然是不同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体经济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
作者 周为尧
出处 《经济研究》 1981年第12期76-76,共1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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