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略论历史法学派 被引量:2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在西欧曾经风行一时的,是关于理性、自然法、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等学说。它们是新兴资产阶级用来进行反封建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在西方法律哲学著作中,倡导这些学说的人,如英国的洛克、法国的卢梭等人,被通称为古典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则是十九世纪初在德国首先兴起的与古典自然法学派相对抗的一个思想派别。它在当时的德国,代表封建统治者利益;后来传播到其他西方国家,演变成了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派别;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
作者 沈宗灵
出处 《法学研究》 1980年第3期62-64,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82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1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