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年七月间,当义和团在京津地区奋起抗击帝国主义侵略军的时候,闽浙总督许应騤、福州将军善联等与帝国主义列强驻福州领率签订了一个所谓《福建互保协定》。关于这个协定,一般中文史籍都没有记载,个别资料(如日本佐原笃介等编《拳匪记事》卷三)虽有所记载,但却过于简略,使人们很难了解它的全貌。本文准备在这一方面作一些揭露和分析。义和团运动爆发后,帝国主义列强与我国东南各省的官僚军阀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相勾结,商订了一个所谓《东南互保章程》,其中规定:“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