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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唐初的立法、执法与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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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唐初的皇帝,从高祖、太宗到高宗,都非常重视立法工作。唐高祖武德元年,即命刘文静等制定《武德新格》,寻又命裴寂、殷开山等定《武德律令》。贞观年间,太宗命房玄龄、长孙无忌等定《贞观律令格式》和《贞观留司格》。永徽年间,高宗命长孙无忌、李勋等定《永徽律令格式》和《永徽律疏义》(即《唐律疏议》)
作者 庄昭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0年第4期50-56,共7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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