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即将制定的刑法中,是否应当继续采用"死缓"和无期徒刑的问题,近来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的主张继续采用"死缓",废除无期徒刑;有的主张继续采用无期徒刑,废除死"缓";有的主张"死缓"和无期徒刑都继续采用;有的主张"死缓"和无期徒刑都废除.在"政法研究"刊登的几篇文章中,差不多是把讨论中的各种主要论点都反映出来了.这个讨论对刑事立法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都是有益的.但是在讨论中,有些同志为了阐明自己的论点,而将我国的"死缓"和无期徒刑说成是不符合人道主义原则的刑罚制度,这就使人难以理解了.研究我国的刑罚问题,首先必须从我国刑罚的本质上加以考察.我国适用的刑罚,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适用的刑罚本质是不同的.在剥削阶级国家中。
出处
《法学》
1957年第6期48-50,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