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各高等学校的物理化学教材大都是使用推荐的南京大学的交流讲义,其中关于相律的推导部分,基本上与徐光宪先生文章中所讲的相同,在我们重新复习了一九五五——一九五六年化学通报上面关于相律推导的几篇文章以后,感到从教学的观点出发,既要保证科学上的严谨,又要推理简明,还是有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的。在这里提出的一些个人看法,由于水平的限制,可能有很多错误。
出处
《华中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63年第0期269-280,共12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