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多种经营,这是我国发展农业生产的基本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全国各地固然必须保证以粮食生产为中心,并实行产粮区同其他不同产区(如经济作物产区、畜牧区、渔业区、林业区等)之间各以不同专业为主的分工,这是全国农业发展的全面规划所必需的;但是另一方面,在各产区内部也必须在保证主要产物的同时,实行以一业为主结合多种经营,这样才能做到地尽其利,人尽其材,物尽其用,达到农业生产全面发展的目的。农业和副业生产历来都是互相结合和互相促进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副业也还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经验证明。
出处
《江淮论坛》
1963年第6期24-27,共4页
Jiang-huai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