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史”决不等于历史,诗人也不同于历史学家。保管“诗史”和历史著作一样,都以社会生活作为内容,起着时代镜子的作用。但“诗史”毕竟不是历史,而是文学作品,诗人用迥然不用于历史学家的手法,以洗炼的语言、节奏和韵律,借助于人物形象来反映历史真实。在诗人的笔下可以借助想象、虚构,开拓意境。但历史学家写作历史时,只能依据史突,以史料来说明历史的行程和动向,既无须借助于人物形象,更不允许夸张。诗人和历史学家反映历史真实采取不同的表现手段,是由诗歌和历史科学不同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63年第1期86-95,共10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