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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述和审判的心理——被审判和审判双方是怎样进行攻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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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供认与否认常言道:供认是证据的女王。现行法规定,强制性的供认,或供认是唯一证据时,是不可以进行处罚的。在证据齐全,然而没有供认的情况下,它的其实性也是不清楚的。可是,除了因过份的激情而产生的犯罪行为,犯人在事后由于悔悟自责成的折磨而自首的外,一般来说,在供认时会有激烈的抗拒。如果供认的话,不只会被戴上犯罪者的帽子,
出处 《国外法学》 1981年第5期23-30,65,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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