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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轻犯罪法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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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条[罪]凡犯下列各项罪之一的,处拘役或罚款。 (1)无正当理由,潜入无人居住或看管的住宅、建筑物或船舶内的;(2)无正当理由,秘密携带用于杀害他人生命或严重损伤他人身体的刀具、铁棍等物的;
作者 郭布 罗润麒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79年第6期76-78,共3页 Glob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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