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队企业是我国农村人民公社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二十年来,特别是粉碎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以来,它有如烂漫山花,到处开放,不少地区已经是“社社有工厂,队队机声响”。华国锋同志要求我们“一定要看到它的重要性,一定要办好”,同时还明确指出“这条路子非走不可”。 (人民日报一九七八年八月十日)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79年第1期85-90,共6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