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宋、金时期,我国南北各地育蚕和丝织业都很发达,江南地区尤为全国之冠。蒙古族封建主灭亡金和南宋时,虏获各种技艺工匠,特别注意虏获所谓南人的工匠,把他们带到北方的腹里和岭北地区,安置在军匠局或官匠局中。《元史》记载弘州、涿州和邢州等织染局的设置经过情形,就是将丝织匠人迁徙到北方地区的典型事例。元王朝建立后,还不断从江南地区获取工匠,史籍记载元代属于丝织业的军匠局和官匠局名目繁多,且分布于全国许多地区。《元史·百官志》记丝织业的官匠局中,有属于宫相总管府管领的专门为宫廷织造段匹的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下设织染局、绫锦局。
出处
《文物》
1979年第8期37-39,共3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