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即:计时工资是定额劳动的报酬,奖金是超额劳动的报酬。对于奖金本质的这种表述,我认为值得加以探讨。首先,不能简单地把计时工资归结为定额劳动的报酬。因为计时工资原则上是按照同一等级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量的平均数来确定的,而定额则是在同等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的平均先进水平上确定的。这就是说,计时工资与定额在量的规定上是不尽一致的。此外,按照一般的规律,计时工资的增长应当慢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而定额则不然。在正常情况下,定额的增长速度应当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大致相等。
出处
《经济研究》
1979年第6期39-42,共4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