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我国惯例,铁路专用线一般由厂矿企业根据需要自行投资兴建,独家使用,并交由铁路局养护和行车。我国设计规范规定,年运量小于6万吨时,一般不得修建专用线铁路。但是,自1958年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循此规,各厂矿企业为着运输上的方便,往往夸大运量,纷纷在铁路沿线修建了大量的专用线。这固然可以看到社会主义建设飞跃发展的一面,但是,也要看到由此带来的严重浪费。以湖南省为例,铁路专用线总长达1305公里,约相当于全省铁路干线总长度的80%。据粗略估算,投资总额约10亿元。花了这样巨额资金建设起来的专用线利用率却非常低。例如,长沙铁路分局所属的专用线共136条,长达1036公里。
出处
《求索》
1981年第4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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