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几年来,关于实践标准的讨论,使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基本观点,已经广泛地被人们所了解。但是对于实践概念本身的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从理论上作更加深入的研究。本文想从实践概念本身的规定性,也就是从实践的本质属性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自身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就把实践看作是“人的感性活动”,“真正现实的”“客观的活动”,“革命的”“批判的活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6页)。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已经全面地揭示了实践概念的内容和它的基本的属性。
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3期85-88,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