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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真理的“物化”谈实践的结果是真理的标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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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标准”。(《列宁全集》38卷235页)认识的真理性是由实践的结果证明的。一个是真理性的认识,一个是实践的客观结果,二者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呢?对立的双方是如何统一的呢? (一) 真理是人的主观意识对于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在本质是什么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的真理性取决于其客观内容而不取决于其主观形式。第一,真理的客观内容是以主观的形式反映的。但是,它如果停留在主观的形式中,停留在头脑里和本本上,那也只能作为一种观念、理论、思想而存在,并不是客观实在,并不是现实的物质力量。真理的客观内容只有扬弃自身的主观外衣,由主观转化为客观,才能显现其客观性本质,确立自身的客观地位。换言之,真理的客观性只有转化为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客观实在才能得到证明。
作者 李德周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1981年第2期27-31,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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